2023年,英吉沙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,对照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各项目标任务,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,为推动英吉沙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。
一、主要措施和成效
(一)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,列入县委常委会议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,作为党校培训、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的重点内容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开展法治讲课活动,带头参加自治区“法治讲堂·逢九必讲”“法治讲堂25次,明确要求各乡镇、各部门(单位)要将学法相关内容纳入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,推动建立“1+4+X”学法清单落实落细,在全县形成深学细研、读懂悟透的良好学法氛围。
(二)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,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。一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。县委始终把“两个维护”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,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主要领导先后2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,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为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打好基础。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组织各乡镇、各部门(单位)开展专题述法工作,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(绩效)考核指标体系,将考核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,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。三是扎实统筹落实各项措施。狠抓《英吉沙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(2023-2024年)》的实施,以补短板、强弱项、创特色、出亮点为起点,创新法治政府建设,挖掘、培育、创建法治建设示范点,对标指标体系夯实基础、提升质效。深化法治督察实践,制定法治督察方案,对各乡镇、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轮共38次法治督察,跟进问题整治整改,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。
(三)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科学构建政府治理体系。
一是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。完善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,制定下发《新利体育app 进一步加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的通知》,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,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,2023年共完成重大事项、政府性合同、重大议题等合法性审查192件,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建议共计479条。处理行政诉讼3件、行政复议6件(受理4件、不予受理2件),有效防范法律风险,依法化解行政争议。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、事后备案全覆盖,开展审议修改意见建议并存档规范性文件7件,及时清理废止到期文件,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。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贯彻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,细化职责分工,明确目标任务,从体制机制方面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。持续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,深化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专项清理工作。将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,对于“涉农”领域传统纠纷,优先受理、优先指派律师参与,及时稳控,确保社会稳定,企业正常健康发展。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贯彻落实《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(新司通〔2023〕49号)文件精神,制定英吉沙县实施方案,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牵头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,包容免罚清单事项,着力推动了规范执法、公正执法、阳光执法。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,推进乡镇赋权工作落实落地,建立14个综合执法主体,组建14支共103名综合执法人员队伍,让执法力量直达基层、更接地气。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,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估工作,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(四)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加快建设法治社会。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行业调解、司法调解有机衔接,组建各级调解室214个,建成1068人专兼职调解队伍,全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095件,落实“一案一补”经费12.087万元。运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,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。二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。推进建立1个法律服务中心、3个法律服务所、14个法律服务站、198个法律服务室,35名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级组织签约,实现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全覆盖。县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,代写法律文书17份,接听“12348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1600余人次。投入150万元为全县57家县直单位、部门购买法律服务,法务团队驻英办公240余天,开展座谈、实地走访61次,现场回复解决各类法律服务135次,列席政府重要会议78次,收集整理各类材料41次,出具各类专项法律分析意见书96份,起草、审核各类合同304份,出具常务会议议题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书328份,接受案件委托代理16件,已结案13件,撰写工作简报61期。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。进一步推动“八五”普法规划落实落地,顺利完成中期评估。依托宪法宣传周、民法典宣传月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,深入开展法治“六进”活动,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400余场次,覆盖145.7万人次。利用定频广播、入户移动介质、“和谐英吉沙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,制作法治宣传小视频42部,提高群众法治意识。
二、存在不足及原因
(一)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。有的领导干部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有差距,学法积极性、主动性还不够,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、发展经济、处理问题、化解矛盾的办法还不够多、能力还不够强。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,解决问题、处理纠纷,作决策、定政策时凭主观、靠经验作决断,忽视法律依据,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法治要求。
(二)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差距。专业法律人才储备还不足,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、能力水平亟待提升,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养培训。有的干部在解决问题、处理纠纷时,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清晰,法律依据找得不准确,与当前法治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。
(三)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。法治政府、诚信政府建设还有差距,有的领导干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路不清,执法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彻底理清,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刻。
(四)法治保障还有待提升。有的单位机构不健全、人员力量不足,未按照要求成立审核机构。还有个别单位法律顾问“聘而不用、顾而不问”,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还有较大差距。
(五)基层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。以法治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不够,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、抵御重大风险、克服重大阻力、解决重大矛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,